索 引 号:349502927/2019-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23 | 发布日期:2019-08-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冯堂办事处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专项行动方案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攻坚办“三散”污染专项治理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10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冯堂办事处“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
组 长:孟智勇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 亮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赵景海 党工委副书记
安军锋 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副书记
陈长宏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赵峰奎 副主任
冯春玲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晓冬 副主任
曹小省 副主任
李 森 副科级干部
田恒瑞 副科级干部
牛 冰 副科级干部
蒿中亚 副科级干部
王明玉 派出所所长
成员:22个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调度协调、整体推进。人大工委主任李亮任办公室主任,办事处副主任赵峰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标准
本轮次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先停后治原则,对“散乱污”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关停取缔、整改等措施。对列入整改类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关停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稳定达标、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三、工作要求
本次“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专项行动采取“各村排查整治取缔、办事处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认定台账中问题的责任部门、整治标准及时间,形成“散乱污”整治取缔清单,严格实行日调度制度。8月30日前,确保全办事处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全部整治取缔到位,实现动态清零。
四、长效管理
各行政村要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把“散乱污”企业排查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行政村要切实发挥属地环境监管责任,责任到人,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冯堂办事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