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堂办事处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 专项行动方案

索 引 号:349502927/2019-0005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23发布日期:2019-08-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冯堂办事处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 专项行动方案

冯堂办事处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专项行动方案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攻坚办“三散”污染专项治理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10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冯堂办事处“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

组  长:孟智勇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  亮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赵景海  党工委副书记

            安军锋  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副书记

            陈长宏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赵峰奎  副主任

            冯春玲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晓冬  副主任

            曹小省  副主任

            李  森  副科级干部

            田恒瑞  副科级干部

            牛  冰  副科级干部

            蒿中亚  副科级干部

        王明玉  派出所所长

成员:22个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调度协调、整体推进。人大工委主任李亮任办公室主任,办事处副主任赵峰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标准

本轮次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先停后治原则,对“散乱污”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关停取缔、整改等措施。对列入整改类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关停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稳定达标、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三、工作要求

本次“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专项行动采取“各村排查整治取缔、办事处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认定台账中问题的责任部门、整治标准及时间,形成“散乱污”整治取缔清单,严格实行日调度制度。8月30日前,确保全办事处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全部整治取缔到位,实现动态清零。

四、长效管理

各行政村要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把“散乱污”企业排查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行政村要切实发挥属地环境监管责任,责任到人,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冯堂办事处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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