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会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郑州市民办幼儿园管理与监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注册幼儿园达到1651所,较2010年增加767所;在园幼儿39.77万人,较2010年增加17.56万人;教职工5.19万人,较2010年增加3.13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较2010年增加24.7个百分点,“入园难”进一步缓解。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32所,新增学位16.8万个。
二、工作思路与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计划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下发郑州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我市已下发《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郑政办﹝2019﹞31号)。方案建议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整合教育、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力量协同开展治理工作,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
(二)加强民办园督导评估和动态监管
一是加强民办园监管和指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区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督促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民办幼儿园办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督导评估为办园行为规范的民办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
二是不断提升民办园等级达标比例。健全幼儿园等级评审机制,鼓励民办幼儿园上等级、创示范,对通过市一级、市示范、省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的民办幼儿园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示范园帮扶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加强民办园动态监管。依托郑州市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加强幼儿园动态监管,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教师待遇政策。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进一步督促县区足额配备幼儿教师,完善落实民办园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职称评定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政策,关注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培训。 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指导做好县 (市、区)级幼儿园骨干教师及其他各类人员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将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实行免费培训。我局于2018年8月印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新教师入职培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师德师风培训等,在2020年底,要完成对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工作。
三是提升幼儿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持续开展学前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活动、课堂教学达标、优质课评比和教师基本功比赛等活动,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推进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促使各级各类幼儿园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四是开展教师帮扶指导工作。在园所帮扶工作中,由示范性幼儿园教师指导薄弱民办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优化环境创设,优化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一日环节,提高保教质量。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