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学生心理问题疏导”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提案非常好,既有针对性,又有代表性。根据您所提建议,结合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硬件配置,构建资源平台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经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市区学校心理辅导室覆盖率基本达到100%以上。今后,我们将推动各县(市、区)对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提高农村学校心理辅导室的覆盖率,对各学校已建成的心理辅导室,作为组织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阵地,督促和指导学校开展个体辅导、团体辅导、知识讲座等活动,对学生家庭提供辅导和引领作用,切实发挥对学生心理问题的预防和调适功能。
二、注重专业提升,加强队伍建设
为打造一支责任性强、专业性高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2013年以来,郑州市教育局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已累计培训专兼职心理教师1200余人,投入培训经费420万余元。通过开展主题教研、教研专题分享、课程研讨、专家引领、优质课观摩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教研活动。利用“互联网 培训”,先后组建了“郑州心理健康教师群”,参与教师347名,开设了“郑州心生涯”微信公众号。今后,我们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资培训内容,提升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增强应对能力,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各项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全员育人的教育合力。
三、评价多维共进,坚持评价育人
郑州市教育局一直致力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逐步架构起“政府层面(市、县区)的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以校为本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扎实推进了义务教育的“绿色评价”、高中的“增值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个独具郑州特色的,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学业质量标准(模型)已经初步成型。这一实践成果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目前,我市每学年坚持开展两次“义务教育质量健康体检与改进提升项目”,稳步推进“郑州市数据驱动教学改进的实践探索”研究项目,促进郑州地区整体评价素养的提升。
四、加强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减负
郑州市教育局相继出台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师德有关规定及惩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完善师德考评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惩治查处机制,要求每学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与教师签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管理责任书,与教师考核和学校评先紧密挂钩,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建立教师违规行为查处协作机制,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贯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要求学校要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及时向教师发送“严禁违规办班”等警示信息。三是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不得参加各级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评选(评审)。学校因师德师风管理不善,一年内师德投诉数量过多且查证属实的,取消当年学校师德评先资格。四是贯彻落实《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知》,根据方案实施措施的30条内容,结合郑州市实际拟定、印发郑州市实施细则,以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
五、加强家校联系,共育时代新人
发挥学校优势资源,结合学校公众号,校讯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家长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今年,我市开展了首届中小学“5·25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月”暨“学生发展指导”成果征集活动。“活动月”以“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为主题,让更多教师、家长等社会人士关注未成年人成长。
继续进一步指导中小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对家长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心理疏导进行培训。各学校通过班级、年级、学校等多层面家长会、座谈会、谈心会引导家长注重孩子兴趣爱好的培养,聘请家庭教育专家进校园对家长进行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培训,便于更好的服务家长,提升家长的重视程度,形成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继续对我们给予指导。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