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097/2019-00011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就业 | |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劳动,就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26 | 发布日期:2019-08-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4号 )文件精神,中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5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主要工作职责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由郑州新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支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派遣至中原区三级基层服务平台工作。
三、招聘条件
根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三级基层服务平台工作岗位需求,公益性岗位人员从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年龄要求为男58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
1、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距离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等。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
(3)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4)本人为企业法人、股东或个体经商的负责人;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资料: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居住地街道出具的推荐信、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红底),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对参加公开招聘人员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1楼大厅,电话:67420890。
4、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5、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将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