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9-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23 | 发布日期:2019-08-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区、办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财政投资和以市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对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审计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干部职工78人,在职干部职工50人,离退休28人。设有6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政审计科、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计算机网络审计科。股级二级机构2个: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95.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1.49万元,增长78.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9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87万元,占99.70%;其他收入3.94万元,占0.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8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97万元,占99.33%;项目支出8.63万元,占0.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91.6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8.09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6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5.87万元,增长78.6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1169.94万元,占9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2万元,占4.6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21.92元,占1.70%;住房保障(类)支出34.67万元,占2.7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三是上级拨付外出审计工作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7.01万元,支出决算为65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8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7.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57.25万元,增长77.42%。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委托业务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28.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648.1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的83.7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使用。2018年度“三公”经费较2017年度决算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9万元,占93.07%,完成预算的9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6.93%,完成预算的29.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审计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维修维护、油耗。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局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的管理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登封考察调研。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21万元,增加56.76%,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审计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访人员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尚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尚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28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15.68万元,下降9.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经费审批报销制度,厉行勤俭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审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