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办事大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6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财政,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27发布日期:2019-08-27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8-27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办事大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办事大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办事大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人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办事大厅工程施工;

2.2 建设区域: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

2.3 主要工作内容: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办事大厅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2900㎡(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

(4)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报名。

4.2 本次招标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详细信息)并加盖公章。

4.3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及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0371-86103586

传真:0371-8610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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