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303211/2019-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 键 词:财政,资金,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28发布日期:2019-08-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定全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2、管理全市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

3、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发掘相关资格和资质的申报和审核。

4、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的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7、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文物管理是市政府主管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档案科、文物管理科、文物安全科、文物工程科等8个科室,全额预算事业35名。下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登封市历史博物馆,少林寺文物管理所、中岳庙文物管理所,颍阳文物管理所、少室山文物管理所、太室山文物管理所、南岳庙文物管理所、登封市文物研究所等8个单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5名。登封市文物勘探队、嵩阳书院文物管理所、观星台文物管理所、嵩岳寺文物管理所、全善寺文物管理所等5个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共70名。我局现实有员工202名,其中预算内31名,自收自支42名,企业手续人员92名,临时用工人员36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22.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96.95万元,增长(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7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2.57万元,占96.1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92.09万元,占3.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61万元,占59.01%;项目支出870.94万元,占40.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83.2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53.87万元,增长(下降)-6.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10.02万元,增长(下降)-4.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3.11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00万元,占 100.00%,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度没有变化。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单位职责,确定绩效考核指标,认真分析指标任务,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并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督促检查,有效推进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文物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强化管理,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郑州市局安排部署的各项目标性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2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扶贫和遗产中心正式启动安防和遗产监测。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0.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 收入决算表.xls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 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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