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545/2019-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 键 词:综合,财政,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28发布日期:2019-08-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二)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三)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四)承办国家、省、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五)协调处理跨辖区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市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访局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内设办公室、登记咨询科、个访科、集访科、办信科、网上信访科、督查科、手机短信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复查复核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62.03.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0.03万元,增长45.61%。主要原因是当年财供人员增资补资,补缴医保,建设登封市信访视频(会议)接谈系统及中央巡视组驻豫、省委巡视组驻郑信访保障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合计8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49.2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支出合计82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3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 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849.2、826.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7.2、234.35万元,增长43.44%、39.58%。主要原因是当年财供人员增资补资,补缴医保,建设登封市信访视频(会议)接谈系统及中央巡视组驻豫、省委巡视组驻郑信访保障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18万 元,增长42.67%。主要原因是当年财供人员增资补资,补缴医保,建设登封市信访视频(会议)接谈系统及开展中央巡视组驻豫、省委巡视组驻郑期间信访保障工作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579.26万元,占70.09%;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161.64万元,占19.5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0.38万元,占6.0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3.5万元,占1.63%;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21.57万元,占2.6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9.2万元,支出决算为 8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培训费等支出相比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5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 9.29万元,完成预算的97.7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98万元,占 99.75%,完成预算的8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万元,占88%,完成预算的14.21%。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和维修。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相比去年增长0.92万元,增长13.03%,主要是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省、郑州市到登开展调研、督查、领导接访工作的接待。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0个、来访人员2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加强绩效管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管理推进工作,强化绩效意识,提高支出效率。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得预算安排。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25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179.97万元,增长65.3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供人员增资补资,补缴医保;二是建设登封市信访视频(会议)接谈系统;三是为保障中央巡视组驻豫、省委巡视组驻郑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差旅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 收入决算表.xls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 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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