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096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9〕108号 | 成文日期:2019-08-29 | 发布日期:2019-08-29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31日至8月14日,对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2018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中牟县2018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标段工程位于中牟县境内,本标段施工范围为拆除重建中、小桥梁共12座,维修桥梁1座,拆除重建板涵1座。涉及万滩镇、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大孟镇、刘集镇、雁鸣湖镇及官渡镇等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万滩镇4座,跨径1*6m,2座,跨径1*10m,2座;东风路街道办事处1座,跨径3*10m;大孟镇4座,跨径1*8m,1座,跨径1*10m,1座,跨径2*10m,1座,维修桥梁1座;刘集镇1座,跨径1*10m;雁鸣湖镇3座,跨径1*10m;官渡镇盖板涵1道。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便道、便桥的修建、降排水工程、老桥拆除、新建桥梁、涵洞及桥头引道等工程内容。
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8〕103号。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工程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中标单位:新余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4月13日,合同价款:8353526.25元。
(三)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4月15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10月2日。建设单位: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设计单位: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长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新余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送审结算价8441691.36元,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8353526.25元,技术核定单费用送审结算金额88165.11元,主要是信王村南石沟桥清单内无便道、便桥修建,增加此项施工内容。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2018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结算价 8021643.20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HCBY(审)字2019-020。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中牟县2018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420048.16元。
经审计,中牟县2018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标段项目送审结算价8441691.36元,审定金额8021643.20元,审减金额420048.16元。审减率4.98%。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其配套执行的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