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303270/2019-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 键 词: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29发布日期:2019-08-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2.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意见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落实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5.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7.贯彻执行有关清真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清真食品经营管理秩序;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清真食品牌证的发放工作;依法处理涉及清真食品方面的问题。

      8.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9.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10.指导、帮助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11.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搞渗透活动的斗争,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邪教”。

      12.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13.指导乡(镇)区、办的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区、办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4.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

      下属单位: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宗教局人员共有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在职职工3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7.3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674803万元,减少17.9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1.4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1万元,占50.66%;项目支出114.00万元,占 49.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61.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276.4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191355万元,减少21.87%,支出减少43.516547万元,减少13.6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减少43.516547万元,减少13.60%。变动的原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17万元,占88.34%;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93万元,占3.2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3.22万元,占1.16%;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15.00万元,占5.43%;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5.09万元,占1.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35万元,支出决算为 27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工资调整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市及少数民族扶贫项目支出相比去年有所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6.7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4%。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4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334.53元,减少0.21%。 变动的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其中:人员经费9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公用经费7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7万元,占93.19%,完成预算的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6.57%,完成预算的93.33%。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和维修。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2430万元,增加6.52%,主要原因是用于加油和维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9964万元,下降78.06%,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当年共接待2批次,共18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科学合理使用预算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预算和财经制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明细进行分类核算,以便于实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对比、分析。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近几年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合理测算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

      二是坚持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强预算绩效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在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本单位预算及其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监督,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的责任意识和支出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高度重视对项目评价工作的领导,能够及时有效开展绩效监控工作,促进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充分认识和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

      三是认真对待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工作,认真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4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4.3006万元,减少5.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八项规定,节约行政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计.xls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 收入决算表.xls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 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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