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3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30发布日期:2019-08-30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8-30废止日期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中长期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对涉及我区的重大项目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核我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订全区生态区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

(五)负责监督实施全区燃煤锅炉拆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水、大气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等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实施环境监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突发性事件的有关环境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查处辖区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执法监察工作,以及各种行政许可的现场监察;负责“12369”热线和上级转办等信访稳定的案件,做到及时分解、调查、回复、处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建设项目后督查的监察工作;参与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协助完成区、局重点工作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七)负责全区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区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登记)表。

(九)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我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全区环境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大气污染防治科)、环境管理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03.9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8.22万元,增长1.50%,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人员变动、追加专项资金。支出总计2001.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32.16万元,增长7.07%。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人员变动、追加专项资金。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0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3.9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0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84万元,占36.07%;项目支出1279.29万元,占63.9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03.9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8.22万元,增长1.50%,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人员变动、追加专项资金。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001.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32.16万元,增长7.07%。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人员变动、追加专项资金。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1.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16万元,增长7.0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13万元,占0.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15万元,占1.16%;节能环保(类)支出1912.51万元,占95.57%;住房保障(类)支出53.33万元,占2.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4.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人员变动;二是追加专项资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人员变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6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人员变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人员变动。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1.79万元,支出决算为63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0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资金。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资金。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上级专项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3.18万元,支出决算为5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人员变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9.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49.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4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从严控制招待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78万元,下降5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4万元,下降4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从严控制招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0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的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年审费等。2018年期末,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00万元。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00万元。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0万元,比2017年增加6.34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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