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勇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截至2018年底,全市注册幼儿园1651所,在园幼儿39.77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73%。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达标验收的幼儿园超过1200所,其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9所,郑州市示范幼儿园183所。
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2011—2016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5所,新增学位14.5万个,超额完成计划目标。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7所,学位23340个,2017、2018年幼儿园建设任务均超额完成。
为切实提高幼教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建立“名园长工作室”,并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为学前教育培育出一大批骨干从业人员。同时,严把专任教师学历关,全市幼儿园专科以上专任教师占比达到83%,并逐年提高。
全市建立健全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体系,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困难儿童及时精准实施了资助。自十八大以来,共发放资金27834.36万元,惠及幼儿77.9454万人。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河南省及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要达到四项目标: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大幅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家庭幼儿保教费。
印发《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新建幼儿园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由项目开发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分类治理无证办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三、工作措施
根据测算,我市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两年内需增加204所12班规模的公办幼儿园。2019年的新增公办幼儿园目标任务已经分解到位。
按照“国务院领导,省、省辖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县级政府履行好县域内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及推进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各乡镇配合做好保障区域内公办幼儿建设用地,规范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管理,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逐步理顺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幼儿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生均财政拨款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鼓励采取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区的形式,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基础调研情况,把2019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的发展任务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将发展目标分解到县(市、区),设立工作台帐,建立专人专班,通过周例会、月上报、季公布的方式着力推进,确保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
建立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政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经费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市政府拟将建设奖补由市区每新增1个班补助20万元增加至60万元、县(市)每新增1个班补助10万元增加到40万元,综合普惠性奖补资金由每年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
学前教育资金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市财政加大公办园发展奖补力度,大力支持城乡扩增公办园。同时,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使用效益。
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继续实施幼儿园达标升级奖励工程、幼儿园帮扶工程、一日保教活动优化工程、十佳民办幼儿园创建工程,对通过市一级、市示范、省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的民办幼儿园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对“十佳民办幼儿园”每园奖励5万元,大力引导倡导幼儿园规范发展和内涵提升。
均衡发展乡镇、农村幼儿园。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
推动实施以县直幼儿园和乡镇 (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县域、镇域一体化管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逐步从所属小学剥离,实现独立办园。
王新伟市长在2018年12月20日教育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指出:“发展公办幼儿园,要确保在2020年,我们的公办幼儿园在全市要达到50%以上,普惠幼儿园要达到90%左右。要明确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分解任务,确定时间,签订责任状,督办落实。”我市拟建立学前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公办幼儿园发展目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把2019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的发展任务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将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作为政治任务、民生工程,设立工作台帐,建立专人专班,通过周例会、月上报、季公布的方式着力推进。
落实《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7〕1096号),认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工作,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提升其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各地要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完善幼儿园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对各县(市、区)幼儿园尤其是薄弱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消除非法办园。重视对农村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配备的督促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
实施“百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加强幼儿教育理念的宣传和普及。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治理和幼儿教育的宣传,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家委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家园共育工作。组建幼儿园管理督导团、家教知识巡讲团。督导团由各地教育局关工委牵头,吸收“五老”人员及乡村知名人士参加,定期对项目幼儿园进行过程督导。家教知识巡讲团成员由家教专家、幼儿教育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定期到项目幼儿园进行巡讲。同时,通过幼儿园开放日、家长会、专题讲座、跟班视导、家长讲师团宣讲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家园共育管理真正实现家园共育。
有关幼儿园要成立家长学校(一门两校),园长兼任校长(一长两职),副校长由“五老”人员担任。家长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搭建家园共育沟通桥梁,培育良好家风,普及家教知识,探讨幼儿成长规律,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实施期间,为幼儿园培训3—5名包括园长在内的骨干教师,使其达到“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水平。培训内容为办园法制法规、师德师风建设、幼儿成长发展规律、家教方式方法、家园共育的方法与途径等。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