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家长上下班时间与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相冲突问题”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校内课后延时服务
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着服务学生、方便家长、净化教育环境的原则,我市正积极谋划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现已初步拟定通知文件。
根据下一步的计划,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将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加、学校主体、需求优先、协同共管的原则。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提供课后服务到18:00。内容主要为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为保障课后服务的普遍开展,使参与教师劳有所得, 文件同时明确了经费保障办法及要求,以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规范校外午托机构管理
2018年7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8]32号),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为校外托管班的注册登记、食品安全保障等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存在困难及打算
自198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学校规划上没有就餐、午休场所。加之随着郑州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学校入学学位严重不足,因此目前绝大多数公办学校还不具备午托、午餐条件。
根据您的提案,我们也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以下解决办法:
一是鼓励各县(市、区)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午托、午餐服务,继续深入研究市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的可行性。
二是建议市政府将继续将中小学校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强力推进,每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配备食堂等,创造在校午托的硬件条件。
三是加强与民政、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将托管机构所涉及的教育培训服务要求纳入其中,为规范行业管理提供依据,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
您的提案是城市发展、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争取尽快完善相关工作,提升我市教育服务能力。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