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交警公布“电三、电四”处理地址和应注意事项,速速围观!

索 引 号:005295282/2019-000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公安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9-04发布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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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交警公布“电三、电四”处理地址和应注意事项,速速围观!


近日来,中牟交警微信平台,不断收到网友的留言,咨询被查扣电动三轮、四轮车该到哪里处理?处理时该携带哪些证件?为此小编特意对此事进行了采访,现在公布给大家,也请您将此消息分享给你的家人和朋友。

日前小编从中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在处理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时,不但让驾驶人学习交通法规、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接受处罚,还可以在处理大厅享受空调、免费喝矿泉水。

据了解,为在全县营造“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的道路通行环境,中牟县人民政府以通告的形式发布了牟政通〔2019〕16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管理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的通告》,决定自2019年8月20日起,在中牟县城区规定区域严禁无牌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经过一系列铺天盖地的宣传,以及禁行后五天(8月20日—24日)的温情劝返后,联合执法人员于8月25日开始对闯禁行的“电三、电四”依法进行暂扣。通过一周的严格执法,先后有200多辆电动三、四轮车被暂扣。

针对暂扣的电动三、四轮车后续的处理问题,中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违法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的处理,中牟交警坚持“批评为主、教育先行、适当处罚”的原则,处理后将予以放行,但前提条件是以后不允许再在禁行区内行驶。为了规范、高效、快速处理,县交警大队分别在四中队和七中队设立两个处理点,在老城区被暂扣的由四中队负责处理,在新城区被暂扣的由七中队负责处理。


9月2日上午,小编在中牟交警七中队业务大厅看到,前来接受处理的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有五六个人,他们在被处罚之前,首先要在大厅内观看半个小时左右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宣传片,然后再写下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禁行区内行驶,之后接受轻微处罚后,车辆予以放行。

据中牟县交警大队七中队指导员蒿德武介绍说:为了做好规范处理,我们在办事大厅不间断循环播放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视频警示片,凡是前来接受处理的车主,一是要观看不少于三十分钟的电视警示教育专题片;二是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三是当事人还必须当场写下承诺书,保证今后不会在禁行区内上路行驶;四是做好便民工作,空调开放,还备有矿泉水供前来接受处理的群众免费饮用。 

中牟交警温馨提示:

一、处理地点:四中队办事大厅,地址:泰安街与顺发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中牟二高东邻;在新城区被暂扣的由七中队负责处理,处理地点:七中队办事大厅,地址:商都大道与永福街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二、注意事项:要携带三种证件,1、暂扣凭证;2、本人驾驶证或身份证;3、车辆发票合格证(车辆发票合格证丢失要有村委证明)或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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