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5178/2019-004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雁政〔2019〕128号成文日期:2019-09-05发布日期:2019-09-05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机关各站所、镇直各部门:

现将《雁鸣湖镇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9月5日

 

雁鸣湖镇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郑培租办【2019】13)号要求,全面梳理我镇住房租赁市场情况,以“查隐患,防风险,建生态”为目标,促进我镇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多方参与,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构建开放、共享、融合的住房租赁新生态为目标,深入细致采集住房租赁信息,夯实数据基础,摸清我镇租赁住房底数、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住房租赁底数。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的租赁住房(包括商办厂房改建租赁住房)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对辖区内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录入率要求达到100%,住房租赁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8%。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通过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大力宣传,增强租赁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三)建立住房租赁长效机制。在整治管理租赁房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宣传、规范、整治、管理为一体的长效整治管理机制,保障房屋租赁市场规范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15日至8月31日)。研究制定《雁鸣湖镇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调查工作。进行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宣传和住房租赁发给政策宣传。

(二)采集录入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20日)。对辖区内所有住房租赁调查和信息采集录入。

(三)报送信息阶段(2019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存量数据汇总上报。

(四)总结阶段(2019年9月27日至10月28日)。住房租赁调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总结调查工作,查漏补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报送住房租赁管理部门,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雁鸣湖镇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领导小组》,制定了《雁鸣湖镇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专职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切实做好了对整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作为此次调查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负责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实效。

   (三)规范调查方式。一是搞好调查培训,确保调查工作有序顺利,效果明显;二是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调查工作最大程度不扰民;三是严密细致排查,确保租赁住房全覆盖,违规租赁全排查;四是灵活调查方式,充分应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采集效率;五是严格保密规定,加强数据采集、储存的保密措施,防止个人隐私泄露。

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住房租赁”整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覆盖、主动跨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整治管理工作作为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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