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中秋月饼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第4期)

索 引 号:737405897/2019-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政务,公报,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9-06发布日期: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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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中秋月饼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第4期)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我市人民节日期间吃上放心的月饼,近期,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月饼进行了专项抽检,本次共抽检20批次,经检测,被抽样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我局将继续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确保我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双节。

月饼消费提示:

一、选购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执行标准、营养标识齐全的产品。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散装月饼有无变质。不要购买外观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

二、网购月饼要与商家确认月饼的保质期和邮寄时间,以防过期。购买时,应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店铺,并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减少网购风险,同时注意保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快递单、产品包装等。

三、注意储存。月饼忌高温潮湿,购买后应按照产品包装上载明的贮藏条件进行保存,打开包装后应及时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不要吃。新鲜月饼外皮细腻有光泽,无破损、无露馅、无明显焦斑、无霉变等现象。打开包装后,应无异常气味。一旦发现异常,千万不要再吃。

四、大部分月饼高糖高脂,过量食用可能会引起胃满、腹胀、消化不良、食欲减退、血糖升高等反应。老年人、儿童不宜多吃。高血脂、高血糖及肠胃不适的消费者不要过量食用,应根据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报。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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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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