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59247/2019-0019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9-06 | 发布日期:2019-09-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2019年8-9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1 | 河南凯德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工治具生产项目 | 郑港环表(2019)55号 | 2019.8.28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夏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B区6号楼 | |
2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志洋路下穿华夏大道(志洋路高速立交—工业五路)隧道工程 | 郑港环表(2019)56号 | 2019.9.4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南水北调干渠以南区域,京港澳高速东侧,西起志洋路高速立交,东至工业五街西侧 |
二、2019年8-9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体废物)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无 |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