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7414674/2019-00027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新能源/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能源,新能源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9-09 | 发布日期:2019-09-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上级“双替代”工作相关要求,9月4日,县政府办副主任马建峰主持召开我县“双替代”及型煤治理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了省、市关于“双替代”及型煤治理有关要求并安排有关工作,一是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双替代”建档立卡工作,并对“双替代”工作开展自查,巩固“双替代”改造成果;二是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散煤管控,防止散煤复烧;三是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要摸清型煤底数,根据职责分别开展辖区内洁净型煤取暖用户调查和型煤厂销售登记情况调查,并建立工作台账,为下一步型煤治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