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330号 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717/2019-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
  • 关键词:综合,建议提案
  • 文号: 郑司提字〔2019〕1号
  • 成文日期:2019-09-10
  • 发布日期:2019-09-10
  • 体裁:议案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330号 提案的答复

                                                              郑司提字〔2019〕1号                      签 发 人:司久贵

                                                                                                                       办理结果: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330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贺辉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预防青少年犯罪,建立失足青少年帮教制度》(2019033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提案后,市司法局党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高度重视,指示我们不仅要做好提案的答复工作,而且要以此为契机,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犯罪、建立失足青少年帮教制度的职能作用。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一)健全机制,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10月,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新型成镇化居民。要求: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树立法治意识。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2016年11月,《郑州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提出: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和法治行为习惯。2017年3月,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广泛开展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照亮精彩人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2019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郑政办〔2019〕12号)要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也都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始终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持续推进。

    二是建立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齐抓共管格局。市司法局与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工作汇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普法讲师团,定期分赴全市各学校授课。

    三是督促考核,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平安郑州建设重要内容。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协调作用,定期检查验收、考核表彰,确保学校学法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核“五落实”,确保了有关部门责任落实。

        (二)适应青少年特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途径

    一是抓好两支队伍,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市、县(市)区对学校法治副校长队伍适时进行调整充实,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校1364所,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1300余人,配备率达99%。抓好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组织普法讲师团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组建郑州市青少年维权服务顾问团,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法律宣讲、咨询、维权等服务,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现场观摩等形式,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省、市联合在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举行了“河南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报告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素有“武术之乡”的登封建设了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使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律意识,开馆以来接待参观20万人次。管城区建设的“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中心”接待中小学生5万人次,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全市教育系统在各级各类学校举办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共评出特等奖7名、一、二等奖23名,优秀指导教师32人。各级各部门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了未成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溺水、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据统计,“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发放青少年法治宣传海报、图书6万余册,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1200余场次,提高了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强化载体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命名郑州花园口法治文化基地、登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管城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中心”为全市首批法治教育基地。依托各级法院少年法庭、检察院未检科、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资源,积极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家长及青少年的认可和欢迎。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中小学法治书画展、学法征文演讲、“致家长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法入万家”、“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点燃青春梦想,法律伴你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法治进校园、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六员进校园、合力保平安”等系列主题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暑期等节假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时机,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禁毒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市40余万名青少年受到法治教育。

    三是运用“互联网 ”,扩大校园普法的效果。各级各部门注重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优势传播作用,推出了“登封普法”、“法治惠济”、“中原区未检关爱在线”等微信公众账号,郑州日报、郑州电视台、郑州广播电台等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开办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栏目,对广大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

    (三)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动青少

    年法治宣传教育上水平

    一是制定创建标准,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民主管理、规范办学、教育维权、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平安校园等8个方面、20项细则。激励全市学校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创出特色品牌。二是营造创建氛围,让法治精神融入青少年心灵。营造校园法治文化环境,如在教学楼和教室布置名言警语,在校园设立法治教育专栏、在学校围墙上创作法治宣传漫画等,注重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坚持评估考核,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创建水平。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命名表彰了75所中小学为郑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全市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

    一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学校对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只注重学习成绩,忽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现象还存在。二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不够,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宣传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帮教失足青少年顶层制度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2019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算

    青少年是“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动员各方面力量,把法律进学校作为一项基础工程、重点工程、常态工程来抓。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夯实从小就树立起法治意识的思想基础。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广泛开展以《宪法》、《国家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法律进学校、开学第一课”活动,每个县(市)区举办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100场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县(市)区负责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行一次培训;市司法局举办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履职能力。

    三是重视单亲家庭、留守青少年、失足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及时上门送法,将法治理念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二)整合资源,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督导和落实。法院、检察院要继续组织开展好“法律进校园”宣讲活动。各类学校每月要落实1-2个法治课时,进行学科渗透教育,推进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司法、民政、共青团等部门要及时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司法局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加强与团市委、市教育局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三)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作用,加强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的政府协调,探索建立政府指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帮教体系。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帮教工作,倡导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特别是具有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者等专业背景的人士参与帮教工作,壮大帮教力量。加大政策支持,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帮教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深入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建立针对性帮教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采取开展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参与困难救助,协助解决就业问题等,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的积极作用。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是家庭、学校、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努力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最后,请您继续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和青少年普法工作并祝您工作愉快!

     

     

     

                                                                                        2019年4月2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焦国强                  联系电话:67661822

    抄    送: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邮    寄:政协委员所在政府、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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