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中暖气管道拆除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 引 号:005267089/2019-0024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关 键 词: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9-11发布日期:2019-09-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六十五中暖气管道拆除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六十五中暖气管道拆除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磋商-2019- 159号

三、采购预算价:35.3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2工期:25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9年6月份至8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保证明至少显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

6.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9月11日~ 2019年9月2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7.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6室; 

7.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7.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7.5购买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9年9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9.2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第六十五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7692629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王先生

电  话:0371-63976168/63976198

传  真:0371-63976221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发布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年 9 月 11  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