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博士服务团成员曹永辉同志到岗安置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522/2019-001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9-05
  • 发布日期:2019-09-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2019年博士服务团成员曹永辉同志到岗安置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岗安置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6号)及市人才办有关要求,确定2019年博士服务团成员曹永辉同志为郑州市投融资决策服务中心(郑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中心)副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期限

      挂职服务锻炼期1年(2019年9月-2020年8月)。

      二、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中共党员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博士服务团成员在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挂职服务锻炼期满,仍回原单位工作。

      有关要求

      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科技厅共同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项目,是落实省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促进产学研合作对接、培养锻炼优秀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博士服务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对接,全力支持博士服务团成员工作,加强管理,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他们提供温馨、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 

      其他相关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9年9月5日


    附件
  • 附件:2019年郑州市博士服务团挂职服务郑州市财政局人员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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