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宝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亿组微尼奥物联网溯源防伪电子标签项目(一期)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19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9-17发布日期:2019-09-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宝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亿组微尼奥物联网溯源防伪电子标签项目(一期)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宝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亿组微尼奥物联网溯源防伪电子标签项目(一期)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北环路与龙泉路交叉口西南角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项目一期占地约49479m2,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5983.23m2。一期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及1#厂房、非机动车棚及其他附属设施。

运营期:1、生产车间废气 生产车间共有6 套密封生产箱体,每套系统生产箱体配有 1 套气体净化循环系统,净化材料包括铜触媒、分子筛与活性炭,其中铜触媒作用为去除气体中夹杂的氧气,分子筛作用为去除气体中夹杂的微量水蒸气,活性炭用于去除气体中的灰尘与有机废气。生产箱体内产生的粉尘量较小,通过箱体内气体净化材料中的活性炭吸附过滤固化在吸附材料中。生产箱体中涉及的导电液(PEDOT:PSS)、UV 胶、UV油墨均为有机物,在生产过程会有微量有机物挥发,挥发出的有机物通过箱体内气体净化循环系统中的活性炭进行固化去除。为进一步降低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箱体中产生的有机物通过箱体内气体净化循环系统进行过滤后,废气通过车间空气过滤系统排风口引自车间外设置的UV光氧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厨房油烟废气,评价要求项目选用国家环境保护部认证名录中推荐的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出房顶2m排气筒外排。

废水:1、生产过程需对生产区提供超纯水,主要是清洗玻璃。清洗完玻璃后,废水回到原水,继续净化使用。超纯水机排放的清净下水,直接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卢店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最终排入颍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p-OLED显示器件生产线、激光制版机、激光切割机、模组生产线、空压机、风机等在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为75~85dB(A)。项目采用低音设备、置于厂房、通过安装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后,可降噪15~20dB(A)。 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生产箱体箱体的空气净化循环设备中的废分子筛、废铜触媒与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在车间专用地点暂存后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铜触属于危废,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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