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7351/2019-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徐政〔2019〕149号 | 成文日期:2019-09-18 | 发布日期:2019-09-18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徐庄镇食药所、徐庄镇工商质监所、徐庄镇中心校、徐庄派出所、徐庄镇卫生院、镇爱卫办、镇城建办:
现将《徐庄镇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9月17日
徐庄镇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登封市委、市政府和登政食安办〔201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解决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100%;学校周边摊贩规范经营率100%,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100%;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工程达到100%;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完成率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徐庄镇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段振利 徐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陈少君 徐庄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赵新杰 徐庄镇卫计办主任
景宏伟 徐庄派出所所长
曹伟峰 徐庄镇爱卫办主任
冯鑫浩 徐庄镇城建办主任
郭大星 徐庄镇中心校校长
梁洪伟 徐庄镇工商质检所所长
韩松敏 徐庄镇食药所所长
耿洲恒 徐庄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徐庄镇卫计办。
四、职责分工
(一)徐庄镇食药所、工商质检所
镇食药所、工商质检所负责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对学生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除重点检查上述项目外,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进货查验、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徐庄镇中心校
徐庄镇中心校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开展“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校长陪餐、食品留样、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学生就餐安全管理。
(三)徐庄镇卫生院
徐庄镇卫生院负责做好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四)徐庄镇爱卫办、城建办
镇爱卫办、镇城建办要督促协调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强化责任监管,加强巡查管理,严禁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占道摆设摊点,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深入推进“路长制”镇容镇貌大提升,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占道经营。
(五)徐庄派出所
派出所对行政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查处,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对行政执法部门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执法、妨碍公务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地依法予以处置,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五、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为期40天。
(一)动员宣传部署阶段(2019年9月17日-20日)
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中心校要收集学校配餐单位基本信息,并提供给食药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21日-10月23日)
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内容和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在校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出全覆盖,彻底解决困扰学校、危害师生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24日-31日)
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的方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工作;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社会监督。要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 及时公布专项行动部署、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件,提高专项整治的效果和震慑力。要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调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