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不动产登记 “刷脸”就能办理

  • 索引号:005252370/2019-001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9-23
  • 发布日期:2019-09-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 “刷脸”就能办理

    “这是真的呀,现在咱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这么先进便利,刷脸就可办理登记啦!”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的群众高兴地说。目前,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长江路大厅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试行“刷脸办”、对不动产权证书的“补证”业务试行“空手办”,不动产登记服务再次升级,更加便捷高效、方便群众。这也标志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进入“刷脸时代”。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9年9月20日起,试运行期3个月,试运行期间,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补换证业务时,对群众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只携带临时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无法识别情况试行“刷脸办”,对不动产证的补证业务试行“空手办”,不断完善业务和技术流程,试运行结束后自动转为正式运行。

    (一)“刷脸办”具体操作

    情形一:第一次到不动产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只携带临时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无法识别的情况。

    1.需要群众用手机扫描窗口柜台人脸识别设备界面显示的二维码,打开“腾讯E证通”微信小程序,手机端活体识别并注册认证后,取得公安部认可的“电子身份证明”。

     

    2.受理人员点击联合查询-人脸识别-人脸 电子身份证,激活窗口人脸识别设备。

     

    3.设备采集群众人像和电子身份证二维码,比对后办理后续业务。

     

    情形二:如果已经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被“人脸识别设备”拍照记录过的群众,再到大厅办理业务可以直接通过“人脸识别设备”采集人像并自动识别身份,实现“刷脸办”。

    受理人员点击联合查询-人脸识别-人脸OR人脸 身份证,激活窗口人脸识别设备,采集人像并自动识别。

     

    (二)“空手办”具体操作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要求,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创新举措,通过人脸识别、信息共享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对不动产权证书的“补证”业务试行“空手办”,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补证”业务什么都不需要带,通过“人脸识别设备”比对确定权利人身份,履行申请、问询和遗失声明等程序后完成“补证”申请,等待办结后领取证书即可。

    第一步:群众前往大厅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的“补证”业务,窗口参照“刷脸办”操作模式确定申请人身份信息。

    第二步:受理窗口履行申请受理、问询和遗失声明发布程序,出具受理凭证,受理凭证应明确该业务自遗失声明满15个工作日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后转审核岗,审核岗系统设定挂起15个工作日。

    第三步:15个工作日后,审核岗打印遗失声明,完善卷宗后办理后续登记业务。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秉承“服务百姓、服务企业”的工作理念,齐心协力,切实解决办事群众、企业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困难,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用智慧书写奇迹,用责任捍卫质量,脚踏实地干实事,让办事群众、企业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以优异的成绩

    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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