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20-000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9-25 | 发布日期:2019-09-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举行郑东新区2019年度人民调解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战促提升,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决定举办郑东新区2019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拟定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7日,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培训地点:
登封市嵩黄体育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及1-2名骨干。
四、参训须知:
(一)就餐时间:早餐:7:30--8:20午餐:12:00--13:30
晚餐:18:00--19:00
(二)注意事项
1、参训人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培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依据《民调员学习培训会议管理制度》第五条处罚条例扣除相应绩效积分;
2、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参训期间,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得外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需向带队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会务组批准后方可外出。
3、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教学。课堂内严禁吸烟;
4、上下课、就餐时保持秩序,如遇紧急情况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5、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及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
(三)会务组人员:
冯蕾、刘全友、袁正文、张洁、张丽霞、严家昊、李芋坤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办事处于27日17:00前上报2-3名培训领队人员名单至综治办邮箱:zdxqzzw@126.com,详见附件1 ;
(二)各办事处向民调员转达《民调员学习培训会议管理制度》并认真阅读制度内容,详见附件2;
(三)各办事处通知参训人员于10月14日(周一)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并于上午12:00前在一号会议室报到;
(四)此次会议培训期间,食宿、教学等费用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如需统一安排车辆,交通费用由各办事处承担;
(五)各办事处参训人员名单将以微信方式发给各负责人员,请认真核对名单,如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 张 洁 :60859520 17637189320
张丽霞 :60859520 13123242322
附件1:郑东新区2019年度人民调解培训班领队人员报名表
附件2:《民调员学习培训会议管理制度》
郑东新区综治办
2019年09月25日
附 件1:
郑东新区2019年度人民调解培训班
领队人员报名表
报名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联系方式
备 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 件2:
民调员学习培训会议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民调员学习培训的质量,加强学习培训会议及相关集体活动管理,严格会议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二、会议秩序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认真学习。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或调为静音、震动状态,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严禁交头接耳、喧哗闲谈、频繁出入会场等干扰会议秩序的行为。
三、签到制度
会议开始前30分钟排队进行签到,不得代签;参加会议的民调员应携带并出示民调员证或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四、请假制度
1、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应提前1~2天由本人向所属办事处民调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逾期请假者,一律不予批准。
2、各办事处民调负责人接到民调员请假后及时汇总备案,在会议开始前1天通知举办会议的相关负责人;逾期上报,一律视为未上报,相关涉事人员按旷会处罚。
3、一年内三次及三次以上请假者,请于会议开始前1-2天前往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贾陈街与汉月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信息采集室提交请假条并说明情况。
五、处罚条例
1、迟到:凡必须参加会议民调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10分钟内未到,视为迟到;当月绩效考核扣除个人10分。
2、早退:凡必须参加会议民调员,在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提前离开会场的,视为早退;当月绩效考核扣除个人10分。
3、缺席:凡必须参加人员未请假而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的,视为缺席;当月绩效考核扣除个人20分。
4、若有冒名顶替、代签到、不实理由请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取消民调员资格。
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