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镇人民政府机构工作职责

  • 索引号:005303369/2020-0005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机构,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10-02
  • 发布日期:2019-10-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宣化镇人民政府机构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化村镇环境。

    (七)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八)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加强乡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一)深化乡镇“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制定完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乡镇政务公开。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