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9-003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9-28 | 发布日期:2019-10-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十一”国庆长假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辖区食品安全,9月28日,清河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各主要食品超市和饭店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
在食品超市,检查人员对副食品、蔬菜、生鲜等食品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特别是散装小食品,检查人员仔细检查产品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质保期,产品是否在质保期内;同时,还重点检查了蔬菜生鲜区卫生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
在饭店后厨,检查人员仔细查看进货原料、加工过程、餐具消毒、环境卫生、台账记录、留样保存等是否合格,还重点检查了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四害”防治工作是否到位。
此次活动共检查食品超市16家、饭店13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