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对中牟县狼城岗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配套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097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9〕128号成文日期:2019-10-09发布日期:2019-10-09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对中牟县狼城岗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配套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精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对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县狼城岗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配套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狼城岗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配套水、电建设项目位于中牟县狼城岗镇北堤村,主要施工包含机井固定式喷灌、蔬菜大棚滴灌、果树大棚滴喷灌设备及配套的管道开挖铺设,阀门井施工,机井配套机电设备等工程。资金文号:牟扶贫〔2019〕17号文。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由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人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铭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5月31日,合同价款:1438999.16元。

(二)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合同开工日期:2019年5月31日,合同竣工日期:2019年7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2019年5月31日,实际竣工日期:2019年7月7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铭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送审结算金额1465645.66元,其中合同内送审金额1438999.16元,合同外变更签证送审金额26646.5元(主要内容为增加管道及阀门井等内容)。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配套水、电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为1379551.87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精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精诚工程〔2019〕第254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中牟县狼城岗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配套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86093.79元。

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配套水、电建设项目工程送审结算价1465645.66元,审定金额1379551.87元,审减金额86093.79元,审减率5.87%。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6)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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