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3669941/2019-001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河库管理 | |
文 号:少办〔2019〕172号 | 成文日期:2019-10-09 | 发布日期:2019-10-09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2019-10-09 | 废止日期 |
少林办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河库管理保护,夯实层级管理责任,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实现河库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推进河库面貌改善,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根据水利部建立健全河库管理长效机制、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利系统河湖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郑水〔2019〕147号)和登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登封市水利系统河湖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登水字〔2019〕20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管理体制,延伸管理触角,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各村(居)委会为河库管理保护行业责任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库管理保护监管网格。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办事处河长办负责全处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内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和落实分片包干的工作责任制,对负责区域的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强化河库管理保护的组织领导,构建条块结合的运行管理体系,对河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围垦库泊、破坏堤防等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着力形成处村联动、各级河长联动、干群联动的监管工作格局。
(四)明晰责任,奖优罚劣。科学划分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区域,明确具体责任,落实任务到人。建立有奖举报、勇于负责,敢抓敢管的激励机制,同时对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三、网格设置
按照边界清晰、任务均衡,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要求,设置为处村三级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处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由办事处河长办负责组建,以沿河库的行政村为网格单元,以沿河库村组为网格点。全处所有河库均纳入网格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四、各级网格组建模式及工作职责
全处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应发挥办事处的组织、指挥、督查、协调作用和村级的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妥善处置、逐级负责、分级办理。
(一)网格设置。处级网格由办事处主任任总网格长(一级网格长);以沿河、库行政村为网格单元,由包村领导任网格长(二级网格长);各村(居)委会为网格联系单位,村支部书记任网格员(三级网格长)。办事处河库管理保护监管网格划分及网格长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协调好责任区域河长巡河、履职相关工作;
2.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河道采砂、“清四乱”、“三污一净”、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河库管理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责任区域网格负责人处置,需由办事处统筹解决的问题,交办事处河长办协调解决;
4.定期听取责任区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责任区域上报的跨区域和重点问题。
一级网格长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网格化监管方案和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全处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各项工作。二级网格长负责协调做好责任区域内河长巡河、履职相关工作,制止各类河库管理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法制止的及时上报并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三级网格长负责本辖区河道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组织实施,积极参与“河道整洁”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本级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应河长或者上一级网格长协调解决,并配合处理处置。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村(居)委会要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二)全面推进工作。各相关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处河长办要加强对全处河库管理保
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督导,把各村(居)建立河库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情况作为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督导。
(四)广泛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手段,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河库、珍惜河库、保护河库的浓厚氛围。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