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52039/2019-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郑港财采磋商-2019-29 | 成文日期:2019-10-10 | 发布日期:2019-10-10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2019-10-10 | 废止日期:2019-11-04 |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残疾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招标(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9-29
三、采购项目预算: 60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内容:2019年对区内40名残疾人进行就业培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培训周期:5个月;
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的文件方式:
1. 时间:2019年10月11日8:00至2019年10月16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凭CA 密钥登录(www.zzhkgggzy.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9年1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时供应商应携带单位CA按照要求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及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9年11月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3号楼219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38995875
2.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14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9137122055
发布人: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