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承诺书

索 引 号:005295143/2019-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承诺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0-10发布日期:2019-10-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承诺书接到郑东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东新区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漏管失控及监管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的通报》文件,白沙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整改。为扭转当前不利局面,狠抓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解决影响白沙镇空气质量的散尘、散煤、散乱污企业、水体污染、重污染天气管控等突出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作出环保承诺

一、增强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镇最核心的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投入80%的人员、时间和精力,强化管理、强化工作,构建严密、严厉的管理、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认真执行生态环保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履行属地管理、监管责任,全面夯实各行政村的主体责任,推动管理重心全面下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动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重污染天气I(II、III)级应急响应期间,对镇域内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商混站、汽车4s店等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管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停产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四、强化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汽车4s店“三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员”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三员”职责,严禁“三员”脱岗、离岗和失职渎职,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依靠群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
  • (修改)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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