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43/2019-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承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10 | 发布日期:2019-10-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增强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镇最核心的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投入80%的人员、时间和精力,强化管理、强化工作,构建严密、严厉的管理、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认真执行生态环保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履行属地管理、监管责任,全面夯实各行政村的主体责任,推动管理重心全面下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动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重污染天气I(II、III)级应急响应期间,对镇域内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商混站、汽车4s店等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管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停产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四、强化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汽车4s店“三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员”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三员”职责,严禁“三员”脱岗、离岗和失职渎职,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依靠群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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