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9-001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12 | 发布日期:2019-10-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梳理公租房在竣工验收、分配入住、后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公租房管理水平提升。根据郑安居办【2019】35号文件精神,二七区组织开展公租房自查工作。
一、此次自查工作要围绕公租房在竣工验收、分配入住、后期管理等方面展开,重点是对因手续不全或资金断裂等原因不能正常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不合格项目、分配入住后出现房屋安全或建筑质量等问题项目,逐个项目、逐个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针对合同到期的公租房承租户,进行资格审核并联合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续签租赁合同。
三、承租户接到短信后按照时间节点及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续签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本市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单身的不需开证明)、无房证明、如有优抚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证一二级一起提交(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物业结清证明。
(二)外地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无房证明、婚姻情况证明(单身的不需要开证明)、暂住证、社保单、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物业结清证明。
四、续签合同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押金条
4、储蓄卡(卡内至少预存四个月租金)。
如代办,则必须在一个户口本或结婚证上,且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本次合同续签为集中办理,请按照短信通知按时前来办理,否则,后果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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