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登市监〔2019〕109号 | 成文日期:2019-10-16 | 发布日期:2019-10-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基层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术学校治理整顿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0月16日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术学校治理整顿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维护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动登封市武术学校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保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当前我市武术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违法广告、价格收费等突出问题,实现武术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安全校园,和谐校园。
二、目标任务
依照市场监管权责事项,进一步细化监管范围,依法对武校食堂、食品经营店、医务室、在用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场内机动车辆)、广告宣传、价格收费等问题开展治理整顿攻坚工作,强化法律法规约束,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武术学校向更高、更严、更强的管理标准迈进。
三、组织领导
为聚焦重点,强化责任,确保治理整顿攻坚工作高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术学校治理整顿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义民
副组长:张军帅 王海青 杨光
成 员:食品餐饮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商标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科、各基层所(分局、物价)、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稽查队、组织编制人事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武校治理整顿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业务科室负责专业问题的解答及指导,各所(分局、物价)、执法队、食品药品稽查队负责形成案件线索后的立案及调查。
四、任务分工
(一)食品安全监管。
成员单位:食品餐饮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景区分局、嵩阳所、中岳所、少林所、大金店所。
工作职责:
1.武校食堂规范。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食堂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帐记录情况、食品安全自查及陪餐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贮存及使用情况、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情况、相关设施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等工作。
2.武校食品经营店规范。一是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实际经营范围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是相一致;二是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三是有无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四是有无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保健食品;五是有无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六是是否按照储存条件存放食品;七是是否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
(二)药品监管。
成员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景区分局、嵩阳所、中岳所、少林所、大金店所。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校内医务室健全各项药械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购销管理、药品追溯机制,规范建立药品使用台账;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按规定的要求储存;负责销售假药、劣药线索的摸排。
(三)特种设备监管。
成员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景区分局、嵩阳所、中岳所、少林所、大金店所。
工作职责:依法对使用特种设备的学校进行登记造册,查处在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有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检验报告期内等。
(四)广告发布监管。
成员单位:商标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景区分局、嵩阳所、中岳所、少林所、大金店所。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武术学校校园广告、互联网广告、招生广告、食品及药品广告等是否存在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是否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对教育培训效果做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是否利用学术机构专业人士受益者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是否利用不满十周岁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是否使用虚构、伪造文摘、调查结果、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
(五)购进产品质量监管。
成员单位:质量监督科、景区分局、嵩阳所、中岳所、少林所、大金店所。
工作职责:规范学校服装、武术器械等建立健全进货台账;所售学生学习、生活用品等商品是有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六)价格收费监管。
成员单位:物价所、大金店所、中岳所、少林所、嵩阳所。
工作职责:负责查处学校是否有收费依据;是否超出收费标准收费;是否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违法行为。
(七)案件线索接受及查处。
成员单位: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稽查队。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业务科室、各所移交线索案件的办理与查处。
(八)督导督查。
成员单位:政策法规科、组织编制人事科。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单位在治理整顿攻坚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依法依纪核查处理;负责在治理整顿攻坚工作中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依法对武术学校进行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广告宣传、特种设备使用、价格收费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武术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各武术学校通过自我排查、自我规范,全面纠正办学行为。
(二)治理攻坚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认领各自监管事项,针对武术学校自查自纠中涉及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分类整理,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逐校督促、指导,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三)建章立制(12月16日-12月31日)。各单位针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建立健全武术学校监管长效机制,将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确保治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巩固治理整顿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放大格局,着眼未来,充分认识武术学校治理整顿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通过规范管理提升,激活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推陈革新。
(二)突出监管重点。一是完善武校各项管理制度;二是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及食品药品抽检、特种设备使用及广告发布、价格收费等工作。
(三)严格工作标准。各单位要切实做到指导要准、作风要实、沟通要勤、程序要全、处理要硬,确保工作不偏向、不走样,取得实效。坚持以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和铁的纪律,全面推动治理整顿攻坚措施落地生根,治理整顿攻坚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治理整顿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
(四)落实督导问责。政策法规科、组织编制人事科要做好督导工作,对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整顿攻坚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