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清河清风”廉政教育微讲堂(第三十八期)——清廉母亲的启示

索 引 号:326840448/2019-0033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会议,重要会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0-15发布日期: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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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办事处“清河清风”廉政教育微讲堂(第三十八期)——清廉母亲的启示

唐朝时期,监察御史李畲的母亲为人清白贞洁。有一天,李畲派手下令史把领到的俸禄米送回家,他母亲接到米后让人把米量一下,结果比应得的俸禄米多三石。她问送米的差人:为什么米多了呢?令史回答说:“给御史量米时,照例是不把冒尖的部分刮平的。”她又问:“应付多少送米的脚钱?”令史又说:“御史照例是不给脚钱的。”李畲的母亲听完后十分生气,就付了脚钱,又让令史将多出来的米送回去,并为此责备李畲。

次日,李畲追查米仓的官吏,按法律问了罪。各御史听说这件事,都感到很惭愧,赞扬廉洁的母亲。

李畲母亲廉洁之事,告诉人们,要廉洁必须从小事做起。多收三石米是小事,如果养成贪财之心,却是当官的头等大事。领导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就要从小事做起,要去掉一个“官”字,妄掉一个“权”字,心想一个“民”字,心无贪念做事必廉洁。心中无贪念,作风必正派,品德必高尚,必有较高的洞察力,必能分清是非、正邪、正确与错误,必然在群众中有特高的威望。李畲母亲廉洁之事还告诉我们,把“人品、清廉、德性”教给儿女,这比金钱、房产、财富更重要。因为人品、清廉、德行是灵魂的力量,是立足之本,是人生之本,是快乐幸福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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