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索引号:00525312X/2019-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10-22
  • 发布日期:2019-10-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

    项目概况: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在辛店镇辖区内(新郑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北侧)筹建并运营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垃圾收集服务范围为郑州市南部(覆盖新密市—南部新城区—航空城核心区及南部区局部—主城区内城南部及老城区南部区域圈)。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000吨,正常年可处理生活垃圾量为88.24万吨。

    本项目主要包括3台7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3台71.2 t/h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450℃,6.4MPa),配置2台25MW(30MW)中温次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6.2MPa,440℃),以及供水、供电、供热、环保等其它辅助工程。本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76.81亩,总投资175423.0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带来的扬尘、运输尾气、噪声、生活污水、固废。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系统焚烧烟气和储运系统等无组织废气;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固体废物主要炉渣、飞灰、废机油、废布袋、废膜等;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发电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降尘、减噪、回填、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2、运营期

    (1)废气

    项目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 干法喷射 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 湿法脱酸 低温SCR脱硝”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

    卸料大厅、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等系统臭气负压收集后进焚烧炉焚烧。焚烧炉检修时,垃圾储仓臭气经活性炭吸附除臭达标后排放。渗滤液处理站厌氧产生沼气,经焚烧炉焚烧后达标排放。

    飞灰储仓、碳酸氢钠干粉仓、石灰仓和活性炭储仓等均密闭储存,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与渗滤液一起进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经“预处理  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 A/O好氧系统 MBR生化处理系统 NF纳滤膜 RO反渗透膜”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地磅区域冲洗排水和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排水一同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锅炉化水间除盐水制备设备反冲洗排水、循环水处理无阀过滤器反冲洗排水、化验室排水和车间冲洗排水一同进入生产废水处理中心经“调节池 过滤器 UF RO”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湿法脱酸塔洗烟废水和减湿废水分别经渗滤液处理系统中的DTRO高压反渗透系统和两级RO反渗透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为清净下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本项目大部分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仅有部分清净下水间接排入外环境。

    (3)固废

    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作为市政建材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飞灰属危险废物,拟采用“螯合剂固化技术”综合稳定化后外运安全填埋。废机油、废布袋、废催化剂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他固体废物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膜及生活垃圾等进入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4)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正常工况下,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位于辛店镇辖区内,本项目建设符合新郑市辛店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污染防治措施齐全且成熟可靠,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项目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及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FEX39OaCptwANCiLFaEtg 

    提取码:4obb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

    建设单位: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辖区内(新郑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北侧)

    联系电话:0371-55359080   联系人:刘智 李建立

    电子邮箱:zzzxhbny@163.com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

    联系电话:0371—66687628   联系人:闫维凤

    电子邮箱:13526812550@163.com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4日。

     

    评价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润环环境科有限公司                      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 22 日                          2019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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