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无主遗弃路灯 消除安全隐患

索 引 号:667212634/2019-000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0-23发布日期:2019-10-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拆除无主遗弃路灯 消除安全隐患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路灯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认真查找了路灯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在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国泰路(原京城大街:京城路—三公路)、腾飞街(广武路—工业路)、振兴街(索河路—腾飞街)、康泰路(原步行街:塔山路——广武路)4条道路虽建有路灯设施,但原建设单位早已竣工退场,常年无人维护管理,年久失修,早已不能行使照明功能,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且造成道路通行障碍和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行人出行安全,按照有关法律程序,我单位对以上4条道路的路灯设施张贴了《限期清除公告》。公告期满后,除京城大街路灯由原建设单位京城花园物业自行拆除外,我单位于10月23日依法对步行街的陈旧宫灯、腾飞街及振兴街依附在电线杆上的破旧灯头进行了拆除,共拆除路灯27根,破旧灯具灯头15个,同时对路灯底坑进行了路面恢复,确保了路面平整安全。

   下一步,我单位将逐步对京城大街、腾飞街、振兴街安装新型路灯照明设施,方便市民出行,照亮城市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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