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302/2019-001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24 | 发布日期:2019-10-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中原区卫生监督所辖区对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进行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对我区这两种场所的采光照明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
此次采光照明“双随机”工作共抽取了6家托幼机构和8家校外培训机构,机构底数由中原区教体局提供,被抽检单位由中原区卫生健康委随机抽取,并由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从抽检结果来看,被抽检的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均有直接天然采光,在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等方面均合格。被抽检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都有装设人工照明、防眩光设施,但存在部分教室窗地面积比不达标等问题,并将检测结果反馈到区教体局。
下一步,中原区卫生监督所将根据抽检结果,对不达标的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