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8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违法处罚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中环监违改字【2019】028号 | 成文日期:2019-10-23 | 发布日期:2019-10-24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联洋砼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脉冲除尘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大气排放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单位行政处罚贰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