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274/2019-001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23 | 发布日期:2019-10-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通过社区服务使社区矫正人员认识自身错误,更好地融入社会。10月23日,韩寺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胡振涛,胡欣等人组织义务劳动,根据规定服刑人员义务劳动必须8个小时以上,所以韩寺司法组织部分服刑人员义务劳动。由于服刑人员较多,因此分批组织进行义务劳动,提高劳动质量和效率。通过劳动,不仅培养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意识,公益劳动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纪律意识。使社区服刑人员找回自己的社会价值,增强社会信心。
劳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做了劳动任务安排,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在劳动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表现出很高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对其卫生进行打扫整改,通过社区服刑人员的积极配合,达到预期结果。
活动的开展,使社区矫正人员体会到劳动的光荣,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肯定和自己对社会的价值和贡献,培养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有利于他们悔过改造,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服从司法所安排管理规定。更好地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尽快融入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