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6263054/2019-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24 | 发布日期:2019-10-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持续推进全面取缔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暨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餐饮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未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行为。
一、昼夜结合,根除隐患
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对执法队员进行明细分工,全天24小时对辖区核心部位进行巡查、值守,白天安排执法队员对辖区餐饮商户进行逐一检查、督导,责令不符合油烟排放标准的商户限期整改,晚上联合属地办事处集中执法力量对辖区核心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拒不整改的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餐饮单位,责令整顿并依法给与行政处罚。
二、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服务与管理相结合
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全面深入辖区工地、商业广场、沿街餐饮商户,统一发放《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登记薄》,要求餐饮场所经营者把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常态化,定期清洗或委托专业单位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坚持填写清洗记录台账,将清洗情况登记表放置在餐饮场所显眼位置,便于检查和管理。
三、全力整治,依法查处
通过近期大力整治,辖区内餐饮油烟排放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取缔占道经营350余处,排查餐饮场所490余处,督促清洗油烟净化装置150余处,使用便携式油烟检测仪检测餐饮场所油烟排放17处。登记保存机动车5辆、三轮车60辆、手推车38辆、各类物品255件。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拒不整改的商户已立案查办5起,已结案1起并罚款9800元整,开出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首张罚单。
下一步,监察支队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改善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做到服务与管理相结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