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9-0009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25 | 发布日期:2019-10-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天亦信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0套纸箱模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天亦信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0套纸箱模具项目 |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学院路68号附C1栋一层 | 郑州天亦信实业有限公司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学院路68号附C1栋一层,总投资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650平方米,租赁安华实业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另行土建 | 1、废水为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2、噪声为设备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限制要求。职工生活垃圾应由厂区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当地垃圾中转站,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堆放弃置,做到日产日销。 4、废气主要是烧蚀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烧蚀废气和无组织废气,需经收集处理后向高空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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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0日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1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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