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05570/2019-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公示,王营欣,不动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28 | 发布日期:2019-10-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10-28 | 废止日期:2019-11-20 |
房产权证权利人: 王营欣;身份证号: 410XXXXXXXXXXX0032。
于2019年10月21日,向我局申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北街五组观石巷
面积:215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土地使用权登国有1993第190号作废。
日期: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