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9-003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清河〔2019〕81号 | 成文日期:2019-10-22 | 发布日期:2019-11-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中原环保新密市热力有限公司“10.10”事故教训,深入贯彻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四季度(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扎实做好全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中原环保新密市热力有限公司“10.10”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保林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卫华 党工委副书记
冉志洁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朱 枫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韩军领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陈青发 办事处副主任、工会主席
张志强 副科级干部
尹江枫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冉军岭 安监办主任
张 利 党政办主任
张淑娜 农业办主任
石彦伟 大气办主任
赵清国 综治办主任
冉林森 中心校校长
王世杰 派出所所长
王瑞萍 安监办工作人员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冉军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在办事处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
(一)全面部署,组织培训
1.各行政村、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及各行政村两委、安全监督管理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安全管理知识,提高领导能力,更好地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
2.各类企业要加大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倡车间班前提醒会,提醒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保证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基本知识,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1.各行政村、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检查组,结合实际制定排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不同频次的对照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3.对“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三)全面督查,贯穿始终,统筹推动
1.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办事处安监办将于12月份组织对各行政村、各单位开展综合检查,同时对各单位“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9年度相关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宋保林同志为组长的“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行政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行政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责任制,推动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办事处安监办对“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纪检、监察,进行安全生产事前提醒、事前问责。对活动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依法进行执纪问责。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每个月底前上报一次“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开展情况。整个活动结束后,于2019年12月28日前将整体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安监办。联系电话62255661,电子邮箱qhajb62255661@163.com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清河办事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