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2019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588550985/2019-00008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业务信息/农产品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农业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1-06发布日期:2019-1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2019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区、办):

为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省、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食品安全联合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农委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现将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测抽样情况

(一)样品数量、品种及来源

9月20日至11月4日,农委组织第三方抽检公司对我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种植(养殖)的水果、蔬菜、水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用菌、叶类调味料及粮食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本次共样品94批次,其中蔬菜74批次、水产品5批次、食用菌1批次、叶类调味料1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3批次、粮食类36批次,抽检区域覆盖白坪乡、大金店镇、大冶镇、东华镇、君召乡、卢店镇、唐庄镇、石道乡、送表矿区、宣化镇及中岳办共11个乡镇(区、办),本次监测样品来源及抽样数量为各生产种植基地随机抽查。

二、监测项目和判断依据

(一)监测项目

根据监测方案要求,蔬菜、水果监测项目为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二)检测方法

农药残留检测定量检测法,对蔬菜、水果中的农药多残留进行定量测定。

(三)结果判定和依据

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监测依据为GB 2763-2016。

三、监测结果此次共监测样品94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区、办)和监管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和宣传,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

(三)对检测出不合格的农药残留样本,所在乡镇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进行依法处置,并上报处置结果。


附件:登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检验情况报表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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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检验情况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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