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10月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例会

  • 索引号:005253963/2019-005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11-06
  • 发布日期:2019-11-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召开10月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例会

    11月5日下午,郑州市农委召开全市10月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例会。市农委农村经济处、农村改革处、市农经站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农委、各开发区农业部门分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农经科(站)长参加了会议。市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各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通报了全市10月份各县产权制度进度及排名情况,并对近期土地流转、减轻农民负担和合作社“空壳社”清理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同时,围绕产权制度改革中涉及的成员身份界定、股份合作社的管理及运营方式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统一了认识。

    吴蒙就做好下步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尤其让村级干部熟知上级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壮态,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二是要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建设进度。从各地上报数据看,2018年全市68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各地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三是要加快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按照市里会议要求,全市土地流转率要达到50%左右。目前,我市土地流转率仅为23%,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对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土地流转体系,研究制订相关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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