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顺利通过河南省水利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验收

索 引 号:596263054/2019-000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1-07发布日期:2019-11-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顺利通过河南省水利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验收

2019 年11月7日,由河南省水利厅节水办调研员耿万东带队,组织省水利厅节水办、郑州市水利局、郑州市节水中心、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信阳市节水办、淮委水资源节约保护处专家一行8人组成验收组,对航空港实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航空港实验区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春山牵头,党政办、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城市管理局、税务局,各办事处,航空港实验区水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实验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各验收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同志参与验收工作。验收组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和审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河南省省立医院、太湖路小学、豫发国园小区,实地查看我区企业、公共机构、小区的节水管理、再生水利用等情况。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航空港实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同意通过验收。同时,验收组就提高农业灌溉计量率、加强节水“三同时”、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希望实验区以此次验收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14讲话”精神,进一步挖掘用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四水同治”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区域节水型社会的示范作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2018年初成立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航空港实验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航空港实验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文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做技术支撑。规范创建程序、加快创建进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措施,基本建立起符合航空港区实际的政府控制、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基本构建起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基本形成了留住天上水、开发再生水、保护地下水、使用循环水的城市发展节水理念。历时1年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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