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4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1 | 发布日期:2019-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拟对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爱民路(通达路-郑上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爱民路(通达路-郑上路)道路工程 |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郑上路以北 |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955.66万元,环保投资202万元,占地面积57960m2,道路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全长1656m,红线宽度35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讯、给水、绿化等工程。 | 1、废气。施工期,应落实《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郑办〔2018〕38号)、《郑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郑州市施工扬尘防治细则》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3、废水。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环保公厕,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防治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进行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运营期,加强对路面清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