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275231/2019-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1 | 发布日期:2019-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接待办事群众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热情接待、细心询问、耐心解答、诚心办事。
二、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或咨询事宜,工作人员应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和办理时限公开承诺或答复。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应按照“首问负责制”有关规定,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解答或办理,属于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限时办结制”有关规定,在各类事项的办理时限内办结。
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等违规违纪问题,收到当日即时处理,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