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05570/2019-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公示,刘文涛,刘学治,继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1 | 发布日期:2019-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11月11日刘文涛因继承刘学治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嵩阳桥客运公司家属院2号楼5层506
不动产权证号:登房权证字第0501021653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刘学治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刘 燕,男,汉族,于早年死亡
母亲,王 妮,女,汉族,于早年死亡
配偶,张桂环,女,汉族,410XXXXXXXXXXX2040
长女,刘爱菊,女,汉族,410XXXXXXXXXXX6022
二子,刘文彬,男,汉族,410XXXXXXXXXXX0019
三子,刘怀彬,男,汉族,410XXXXXXXXXXX2059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