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9-003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会议,重要会议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28 | 发布日期:2019-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不久前,某市某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镇村民组长时某侵占“三资”资金问题:“村里‘三资’公开账上显示进行平整土地、埋地埋管等工作的务工补助,但是名单上有些人压根儿没住在村里,这是怎么回事?”
接到举报后,某镇纪委随即成立初核组开展调查核实。
“这些人肯定干活儿了啊,要不报账名单上咋会有他们的签字?”面对前来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时某解释道。
群众的反映和时某的回答明显不同,到底谁在说谎?初核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做走访调查,对务工补助名单上的人员一一进行谈话;一路到账面显示的饭店取证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原来,该村五组有两个账本,一个在“明”,是公开的村“三资”大账;一个在“暗”,是时某自己的“小账”。时某虚报务工补助,将钱从村“三资”账上套出,打进自己卡里,然后在“小账”上记为收入,把村组日常花销记为支出,剩余未用完的钱,则用于个人消费。在听到风声后,由于害怕事情败露,时某便和名单中的人员统一口径,妄图掩盖事实。
在之后的调查中,初核组将此案移送某市纪委监委。后经查实,时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次从“三资”账户上套取五组集体资金共计33.7万余元,其中25.9万余元用于五组组务支出,剩余部分被其用于日常消费。目前,时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